李长军律师出生于1966年4月28日,毕业于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河北大学法律本科;工商管理硕士。专职律师,国家心里咨询师,税务筹划师,高级企业合规师。河北省律师协会“调解与仲裁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智库委员”。曾在部队服役十多年军事干部职务;军转后到地方组织部下派乡镇挂职锻炼,曾担任央企法律顾问处处长,兼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2001年专业从事法律业务,2009年开始专职律师。至今专业从事公司企业法律和企业管理业务。现在是北京市中盾律所专职律师。
业务领域:
主要从事公司企业诉讼、非诉及刑事案件犯罪辩护法律业务。担任过“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抢夺罪”、“强奸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运输、买卖毒品罪”以及“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抽逃出资罪”等案件辩护人。同时从事非诉企业商业谈判,商业模式设计,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公司兼并、分立、注销等项业务。
文化理念:
法坛苦当乐,正义塑金身。
工作语言: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