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经济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一审、二审、再审诉讼,代理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代理: 1、 故意伤害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公民名誉侵权赔偿、法人名誉侵权赔偿、法人商誉权纠纷、消费维权、相邻权纠纷等诉讼; 2、离婚诉讼、继承、收养、析产纠纷及其他婚姻家庭问题诉讼; 3、公民间借贷纠纷、银行贷款、房产按揭贷款、汽车按揭贷款、存单纠纷、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纠纷、企业间拆借纠纷、委托贷款纠纷、信托、融资租赁、信用证、信用卡、汇票、支票、本票、保险等法律纠纷诉讼; 4、 工程结算、合同纠纷、合作开发、联营、企业破产清算等法律诉讼事务; 5、 商品房买卖纠纷、汽车买卖纠纷、工业产品销售合同纠纷、其他买卖合同纠纷、因不正当竞争引起的纠纷. 民商业务部是中盾律师事务所成立最早的业务部门之一,该部门汇聚了来自国内各地、具有多个行业从业经验的一大批资深律师,他们曾代理过许多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民事、商事案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有较高比例,在法律界及社会各界具有广泛的影响,部分案件被作为经典案例收入有关法律书刊。 【业务范围】 【主要业绩】 民商业务部律师曾办理的部分案件包括: 全国首例81名乘客诉XX航空公司误机索赔案 全国妇联与中央工艺美院浮雕纠纷案 歌手郑钧出版合同纠纷案 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名誉权纠纷案 艾滋病患者李某诉山西某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大学生牛某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语言学家伍某被诉名誉权纠纷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