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律师

​郭立锋

专职律师
办公地点:北京
职       务:专职律师
电       话:+86 010-58701975
传       真:+86 10-58701238
邮       箱:@zhongdun88@126.com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执业领域: 刑事辩护

郭立锋律师是北京专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法学硕士,专业钻研、办理刑事案件已达二十余年之久,北京律师协会第十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北京市检察机关负责案件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的资深检察官多年,并曾长期参与检察机关核心决策机构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对刑事案件所涉及的核心关键问题的产生及其运作变化规律有着深刻、独到的认识,具备成功刑事辩护所需要的独特技能、经验和其他条件,谙熟刑事辩护的要诀。

凭着精湛的刑法专业知识和丰富独到的经验、资源,郭立锋律师先后办理过数百起刑事案件,足迹踏遍大江南北和祖国的西部边陲,为15名以上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获得成功,依法使众多被告人得到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深受社会赞誉。

人们有时把自己的健康托付给医生,把自己的名誉和生命托付给律师。对这份责任,我们无限珍视!一个人在未被定罪之前,在法律上都是无辜的。我们将尽全力还您公正!为了拯救和保护当事人,不顾任何风险,不惜任何牺牲,这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郭立锋律师著述目录如下: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若干疑难问题探析》,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

2、《朱某行为应定何罪》,载《人民法院报》

3、《表见代理与合同诈骗罪》 ,载《中国刑事法杂志》

4、《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律师辩护问题》,载《检察工作发展视点—基层检察官的思索》

5、《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若干问题研究》,载《刑事司法指南》

6、《论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立法完善》,载《人民检察》

7、《本案的证据情况是否达到了定罪标准? ——兼谈刑事证据的采信思路》,载《中国刑法案例评论》(中国法制出版社)

8、《淫媒犯罪若干问题研究》,载《法律监督实践者的理性思考》(法律出版社)

9、参与翻译的英国成文法:《英国刑事制定法精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郭立锋律师无罪辩护案例集

(以下案件均系本人亲自办理并获得成功的无罪辩护案例)

1、邓某某,系反映自身案件人员,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经辩护人工作,历经四次审判,四上审委会,终判无罪。

2、朱某某,系司机,因两性关系涉嫌强奸案,被羁押八个月,检察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作出无罪不起诉决定。

3、李某某,系村民,因拆迁事宜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羁押三百六十六天,检察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作出无罪不起诉决定。

4、贾某某,系公司职员,涉嫌盗窃案,检察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作出无罪不起诉决定。

5、申某某,系保健品行业从业人员,涉嫌诈骗案,被羁押九个月,检察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作出无罪不起诉决定。

6、王某,系公司职员,因招嫖涉嫌强奸案,经辩护人工作,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7、赵某系人民教师,涉嫌故意伤害罪,经辩护人工作,仅羁押三天就取保释放,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8、李某某,系大学生,因超市自助收银涉嫌盗窃罪,经辩护人工作,羁押37天后取保释放,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9、张某,系公司职员,因所在公司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辩护人工作,检察机关不予起诉。

10、马某某,系公司职员,因冒用单位名义私自从事单位业务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经辩护人工作,法院判决诈骗罪不成立。

11、范某某,工人,因超市自助收银涉嫌盗窃罪,经辩护人工作,羁押37天后取保释放,后检察机关不予起诉。

12、何某某,系民营企业负责人,因涉嫌行贿罪,经辩护人工作,羁押25天后取保释放,后检察机关不予起诉。

13、钱某某,系公司职员,因酒后与他人发生纠纷涉嫌寻衅滋事罪,经辩护人工作,羁押25天后取保释放,后检察机关不予起诉。

14、赵某某,系在读研究生,因停车纠纷与校方人员发生纠纷,涉嫌寻衅滋事罪,经辩护人工作,最终法院判决不负刑事责任。

15、孙某,系从事人民币互换业务人员,因涉嫌诈骗罪被羁押,涉案金额近亿元,经经辩护人工作,检察院未批捕,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以上案例均系真实,绝非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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