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
中共党员,专职律师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医药卫生法律事务部主任
其他社会职务: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专家智库委员与客座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北京中心研究员
中国伦理学会首届法律伦理专业委员会理事
中国电力联合会CEC会员
北京市律协第十届、十一届医药卫生专委会委员
北京市律协第十一届、十二届企业合规与风控专委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区联委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惩戒委委员(第一届至第三届连续三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首批特邀调解员
北京卫生法学会患者安全委员会委员
周锡亮律师拥有30多年的律师执业经验,涉及刑事、民商事领域,其中不乏具有开创性的经典成功案例。刑事领域:多起无罪辩护获得成功,分别在央视《新闻调查》、河北省电视台《人与法》栏目播出;商事仲裁领域:成功代理被申请人对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不予执行案;民事诉讼领域:成功某央企建筑纠纷申请抗诉成功翻转案;
商事非诉领域:上世纪九十年代成功代理全国首例三资企业破产案;多年来担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属公司、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沧州分行、华油飞达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思钻(北京)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道乐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国央企、民营企业法律顾问;
医药卫生领域:担任过河北省沧州市中心医院、华北油田勘二医院及北京某民营医院法律顾问;参与北京市律协医药委医事书籍编撰,代理过一些有影响的医患纠纷案件。
刑民交叉领域:成功代理由河北省石家庄某法院审理的企业遭遇虚假诉讼案,为该企业避免经济损失千万元、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免受刑事追诉等具有范式性案件。
社会活动:
1.“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代表北京市律协旁听督导多起涉黑涉恶大要案,维护律师权利、协调庭审过程中控辩审三方的关系,进而保障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
2.2024年2月26日,周锡亮律师被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续聘为专家智库委员与客座教授。
3.2021年5月29日,周锡亮律师当选为中国伦理学会首届法律伦理专业委员会理事。
4.2024年6月,周锡亮律师连续第二届被选任为北京市律协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5.2019年8月,周锡亮律师被北京市律师协会选任为区律协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
6.2018年11月,周锡亮律师被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继续聘请为第三届惩戒委员会委员(第一届、第二届均为该委员会委员)。
7.2016年10月,参加第二届朝阳律师论坛,与全国各地律师交流讨论。
参与著作:
1.《法律文书情境写作教程》(第四版)(编委)
2.《向不满意说不》(编委)
所获荣誉及证书:
1.2021年1月19日,获朝阳律协通报表扬,在协助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旁听重点案件中,忠诚尽责、担当奉献、表现突出。
2.2020年获北京市朝阳区惩戒委员会优秀审查报告三等奖
3.2016年获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优秀审查报告三等奖
4.2006-2007年度河北省优秀律师
5.《律师从事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法律业务培训结业证书》
代表案例:
1.代理被执行人对贸仲裁决提出异议申请不予执行案。
经过充分举证和阐述法理,终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此案的意义在于“让所有法律人提高自信,有难度不等于不可为,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用心”;
2.中海外工程总公司租赁纠纷不服一二审判决,代理抗诉案。
经过申请鉴定、搜集证据,七年的努力,某省检察院抗诉到某省高院,高院发回重审,终获胜诉。此案的意义在于:检察院的抗诉是许多错案得以纠正的重要途经;
3.河北省首例知识产权收入涉嫌贪污案。
一二审均判无罪案。被告人甘某某工作期间研发的技术卖了钱,其被指控贪污,检察院委托河北省科委鉴定为职务发明,周锡亮律师在在律所委托国家科委鉴定否定了其为职务发明,一审法院判决无罪,检察院抗诉,二审当庭判决无罪,此案经河北电视台《人与法》、中国科技报、河北科技报、沧州日报、沧州晚报等多家媒体报道,社会反响强烈。此案的重大意义在于:科技人员非专利技术的知识产权收入的边界问题需界定清楚;
4.农民王某土地维权涉嫌扰乱社会秩序。
一审第一次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不服上诉;第二次判有罪,免于刑事处罚,不服上诉;第三次判决无罪,并获国家赔偿。此案的意义在于:对法律的执着!追求真理的执着!2004年,此案经央视《新闻调查》播出;
5.全国首例三资企业(华发服装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案。
此案的意义在于,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如火如荼的三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只要符合条件,照样也能走破产程序(当时在受理法院尚不十分熟悉破产流程的情况下,周锡亮律师与法官共同探讨,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
6.成功代理“被诉不当得利”而获“驳回起诉”案。
李某以与之前生效的民事案件中自认的汇款用途相悖的理由,起诉陈某返还“不当得利”数百万元,周锡亮律师代理被告陈某,其充分利用生效的法律判决中的证据和各方自述观点,成功答辩,为被告获得“驳回原告起诉”的民事判决,原告没有上诉,一审生效。
7、高空抛物入刑与否案。
《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民法典》都对高空抛物做了否定性的规定。王某某晚上十点左右,从自家四楼烟台上扔下几十个部分装有饮料的塑料饮料瓶,被刑事拘留。周锡亮律师以阳台下面是封闭空间,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等辩护观点申请检察院不予批捕,检察院采信了律师意见,对公安机关的报请批捕做出“不予批捕”决定。经半年后,公安“撤销案件”。此案意义在于:热点事件也要实事求是,罪行法定。
8、北京市首例法律援助二审辩护,死刑改判无期案。
被告人吕某某被指控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决死刑,二审指定有周锡亮律师法律援助,进行辩护。经过对起诉书和证据的梳理、分析,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二审重新量刑,结果二审改判为无期徒刑。此案的意义在于:法律援助案子也不能走过场,根据事实和法律,为刑事被告人做无罪、罪轻、量刑辩护,乃律师的天职。
9、河北石家庄某法院受理的某企业遭遇虚假诉讼案。
面对包括书证在内的多项证据对该企业非常不利的情况,周锡亮律师以“五个违背常识、违背逻辑”和三个类比(“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坚定信心向法庭表达这是一起虚假诉讼。最终,原告撤诉。此案的意义在于:1、邪难压正!2、“捍卫常识、尊重逻辑”常常是我们的有利武器。
10、女学生王某麻疹药疹案。
女学生王某因感冒发烧先后就诊了两家诊所和一个三甲医院,第一家诊所给患者使用抗生素引起了药疹,第二家诊所和三甲医院均误诊为“麻疹”(确系麻疹高发区)进行治疗导致患者多处皮下剥脱,医药下来病危通知!后经转展几个大医院抢救回了生命,但却留下“干燥综合征”之严重后遗症!患方将三家医疗机构告上法庭,周锡亮律师代理第一家诊所,其“虽为导致药疹,不违反诊疗规范,药疹属于一种过敏,正常脱敏治疗即可,故无责,后两家医疗机构将药疹当麻疹治疗是直接过错和明确的因果关系”之代理意见被鉴定机构和一二审法院采纳,司法鉴定和裁判结果是:第一家诊所无责,后两家诊所全责(即第二家诊所和三甲医院责任比例为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