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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盾知产 | 烈士名字能注册商标吗?

2021-09-15 10:33:02


一提到烈士不由的就会想到董存瑞、黄继光、李大钊、邱少云、杨靖宇等一干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舍生取义壮烈牺牲的革命烈士。

古诗有云:《木兰诗》中:“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又有王季思的《临江仙.谒遵义红军烈士陵园》中写道:“雄关血战想当年。呼声震峡谷,劈刺动层峦。”“翻身来不易,饮水要思源。”

古往今来,多少忠肝义胆之士为保卫国家、保卫民族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其英雄事迹和大无畏的精神千古流芳,世代相传。正所谓“人生有限而无限,历史无情还有情。薪火相传光不绝,长留双眼看春星。”

前不久一则刷爆朋友圈的消息,因“武大郞”为我国烈士,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这又是怎么回事,“武大郞”不是《水浒传》里家喻户晓的角色吗?经以“武大郎”为检索对象在“中华英烈网”进行查询,“武大郞”是浙江省宁波余姚市人,牺牲时间为1945年10月,牺牲地点为海盐县澉浦。确为我国烈士,为列英烈名录。

烈士名字能否被注册为商标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的标识,代表着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若将烈士名字用于商品或服务上长期使用将改变烈士名字的特殊含义,人们只认为这个名字与商品或服务有关,无形中歪曲、否定、遗忘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甚至还可能亵渎和丑化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因此将烈士名字作为商标注册显然不可。

 我们在注册姓名商标时如何规避使用烈士名字?

首先,众所周知的烈士名字如,雷锋、李大钊、李文亮等是绝对禁止注册,在注册商标前应确认这一点。名字包括姓名、笔名、艺名、字号。

其次,不为公众广为知晓的烈士名字,可以在“中华英烈网”进行查询,一般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在“中华英烈网上”已经列出的烈士名字会不予注册。在商标注册前应进行全面检索。

最后,如果注册的商标是申请人自己的名字又是烈士名字时会怎样?排除掉绝对禁止注册的情形外,需考虑烈士名字的影响力以及商标使用的状况能否与申请人形成对应关系,还需考虑商标的使用时间等因素。

此外,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限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侵害烈士名誉、荣誉罪已经入刑,这就要求我们慎用烈士名字作为商标使用而不仅仅是注册商标。一是众所周知的烈士名字禁止注册也就不要使用,将烈士名字作为商标,轻者会产生不良影响,重者触犯刑法,须承担刑事责任。二是对于并非是众所周知的烈士名字的使用,最好在使用姓名商标前在“中华英烈网”上先行检索,以避免和烈士名字冲突,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 。

商标不仅仅是一种企业文化,他也体现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定区域的文明、价值内核、公共情感和他人的权益。不得不说注册商标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商标权利人在注册商标的同时更应当学会如何规范使用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