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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盾立法 | 新《人民警察法》有最新进展:警校生上学,免费

2023-09-12 09:46:55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发布

需要修改的人民警察法将在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

9月7日,新华社受权发布《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其中,需要修改的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修改,一并考虑)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将提请审议。

9月6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实施工作。

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本届立法规划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既坚持急用先行,又着眼长远谋划,将立法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79件(制定32件、修改47件);第二类项目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51件(制定28件、修改23件),上述两类项目中,制定法律60件、修改法律70件;第三类项目为“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并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及时开展的相关立法、修法项目作出兜底性安排。

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立法项目中,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已提请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将在任期内提请审议。第二类立法项目中,看守所法、户籍法、网络犯罪防治法、出境入境管理法(修改)、枪支管理法(修改)、禁毒法(修改)、人民警察法(修改)(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修改,一并考虑)等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将提请审议。

这位负责人介绍,立法规划是指导性的,实施中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可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或者专项立法工作计划予以补充,进行动态调整。

怀着激动的心情,让我们一起憧憬新《人民警察法》提出的关于警校生的最新条款。

第五十三条  (招录培养)

国家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招录培养制度。

录用人民警察,应当实行统一招录,公开报名,分类招考,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对于工作需要的专门人才,可以采取特殊方式招录。

对拟录用对象,录用机关应当严格考察,必要时,可以对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关情况进行考察。

第五十四条  (警察院校建设)

国家发展人民警察教育事业,加强人民警察院校建设。

人民警察院校承担人民警察后备人才培养、在职人民警察培训和警务研究等职能。

第五十五条  (预备警官)

人民警察院校公安专业学员实行预备警官制度。

人民警察院校公安专业学员实行警务化管理,在校期间学习、训练、生活、医疗等所需费用,由国家全部承担。

人民警察院校公安专业学员参加警务实践活动,因公致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享受人民警察抚恤等待遇。

人民警察院校公安专业学员毕业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应当依照规定与录用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未录用为人民警察或者未满服务年限的,前款规定费用应当予以退还。

本条规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