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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盾普法|顾客扫码点餐被获取个人信息,法院:商家赔5000元

2023-11-22 21:08:14



当今社会,随着智能手机的大范围普及,扫码支付、扫码点餐已经成为常态,当科技带来方便的同时,随之而来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也成为焦点。

当我们去吃饭需要点餐时,需要使用手机扫描店内二维码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授权商家获取消费者的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线上点餐;若不同意授权商家获取信息,则无法进行线上点餐。这种流程方便了商家却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没有保障。

近日,北京三中院通报一起餐厅强制顾客扫码点餐获取个人信息且无法删除的案例。

案件详情

2021年7月27日,孔某至某餐饮公司用餐时,店员未告知孔某可以人工点餐,孔某通过前述手机扫码方式进行了点餐并结账,在这一过程中,孔某被注册为某餐饮公司的会员。孔某发现,其取消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后,仍是某餐饮公司的会员,前述个人信息仍存储在某餐饮公司处,孔某无法自行删除。

孔某认为,某餐饮公司设置的扫码点餐方式强制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且消费者无法自行删除储存在商家处的个人信息,遂将某餐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告知个人信息处理情况、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

法院审理

法官审理后认为,2021年7月27日孔某在某餐饮公司用餐时,服务人员未告知孔某可以人工点餐,误导其以为只有扫码点餐一种服务方式。而某餐饮公司自行设置的扫码点餐程序要求孔某必须关注商家微信公众号,并授权其获取孔某的相关信息,属于变相强制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故某餐饮公司构成侵权。

但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2021年7月27日孔某在某餐饮公司用餐时,店内并未公示扫码点餐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某餐饮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方式向孔某进行告知。故孔某要求某餐饮公司书面告知其获取个人信息的具体范围、过程和方式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北京三中院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

某餐饮公司停止侵害孔某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删除收集的孔某个人信息;将处理孔某个人信息的范围、方式向孔某进行书面告知;就侵害孔某个人信息权益向孔某进行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孔某公证费用五千元。

律师提醒:如果遇到“强制关注公众号”的点餐方式,我们可以拒绝,并且可向消协、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强迫交易为由,向法院提起诉,维护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商家,在实行扫码点餐的同时,也要告知消费者可以人工点餐供消费者选择,并且在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后妥善处理并且告知消费者,在涉嫌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及时处理,有任何不懂的地方及时咨询律师。

法条指引:《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