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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盾刑委 | 中盾律所资深律师王常清分享“毒品犯罪有效辩护案例”

2024-04-29 10:39:03


2024年4月26日下午,中盾刑事专业委员会组织“毒品犯罪有效辩护案例”,主持人王华青律师,分享嘉宾王常清律师。

首先,中盾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华青律师开场致辞,她强调,案例分享和研讨能够帮助律师提高刑事业务的专业技能,此次活动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学习机会和交流平台,大家今天能来参加,说明你们都是佼佼者。

然后,主讲嘉宾王常清律师以“毒案辩护:两个有效辩护案例与六个重点辩护方向”为主题进行分享。

王常清律师通过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了毒品案件辩护的各个环节,包括案件分析、证据收集、辩护策略制定等。王常清律师的分享再次强调了,刑事辩护律师要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全方位多角度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

毒品案件辩护的六个重点辩护方向:一、当事人有罪供述的非法证据排除;二、毒品收集程序的合法性辩护;三、毒品纯度辩护;四、“排除合理怀疑”的辩护;五、毒品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辩护;六、特情介入问题辩护。

最后,中盾律所执行主任董宝成律师拿出一个职务犯罪案例,进行讨论,大家纷纷发言,表达了不同的辩护思路和观点,观点争锋,思想汇集,本次活动圆满成功。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大家在专业领域持续精进与努力,终能开花硕果。

一、主讲人简介

王常清律师, 1979年出生,河北人。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清华大学,经济学、法学双学士。200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2012年进入王永杰刑事辩护团队,2020年加入中盾。2012年至今主要办理刑事案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包括“吴英案第二季”吴英父亲吴永正诬告陷害案、“南京虐童案”李某故意伤害案、吉林白山乌头碱中毒致死案等。多次参加刑事辩护论坛并授课、演讲,包括中原首期刑事辩护研修班、洪范经济与法律研究所“刑事辩护中的民营企业保护研究论坛”等,多次做客北京广播电台“警法在线”节目担任嘉宾。

二、部分办理案件

(一)职务犯罪类:

某省某厅长潘某受贿案

贵州某市常务副市长妻子白某受贿案

河北张家口某国有公司经理李某受贿案(二审减刑)

甘肃兰州某国有信托公司贪污窝案(缓刑)

天津宝坻孙某贪污案(判决无罪)

黑龙江鸡西某公安局长挪用公款案

浙江绍兴王某行贿案

某国有企业成都分公司单位行贿案

某国有企业贵阳分公司单位行贿、单位受贿案(检方撤诉)

(二)经济、财产犯罪类:

浙江杭州龙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上百亿)

山西临汾刘某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检方撤回集资诈骗罪的起诉)

河北廊坊何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开庭后检方撤诉)

河北唐山张某涉嫌合同诈骗案

广东深圳郑某涉嫌诈骗案(两起千万诈骗金额打掉一起)

江苏无锡吴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内蒙古赤峰高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吉林辽源高某合同诈骗、行贿案

天津南开区孙某诈骗案

山东淄博樊某合同诈骗、串通投标案

四川成都刘某诈骗案

河南洛阳马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案

北京海淀高某盗窃案

内蒙古鄂尔多斯王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郑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职务侵占案(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甘肃兰州胡某诈骗、合同诈骗案

北京朝阳张某诈骗案(不批捕)

(三)人身犯罪类:

陈某故意杀人案

北京潘某故意伤害致死案

河南信阳李某故意伤害案

江苏南京朱某故意伤害案

江苏南京李某故意伤害案(南京虐童案)

北京朝阳王某非法拘禁案(不批捕)

山西临汾李某故意杀人案

扰乱社会秩序类:

河北廊坊杨某寻衅滋事案(代理被害人)

河南驻马店田某妨害公务案

河南南阳江某寻衅滋事案(二审减刑)

北京东城王某寻衅滋事案(不批捕)

(四)毒品犯罪类:

杨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死刑复核案(不核准死刑)

江西九江陈某贩卖、运输毒品案(二审死刑改死缓)

 中盾刑事专业委员会

撰稿:王华青、蒋保双

摄影:何诗雨

审核:史明杰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