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盾热点 | 黄骅市看守所监听律师会见,以滥用职权罪被检察院立案侦查!
2024-04-03 10:37:29
2024年3月29日晚,微博知名法律博主@孝顶先生 发布微博称,沧州市检察院正式立案侦查黄骅看守所监听门事件中相关人员滥用职权等相关犯罪。
文中写到,接到沧州运河区公安分局办案人员电话,之前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三人现在仍被羁押在看守所并未释放;
3月29日运河公安分局与沧州市检察院办理了案件移送手续,沧州市检察院正式立案侦查黄骅看守所监听门事件中相关人员滥用职权等相关犯罪。沧州运河区公安分局继续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使侦查权,第一次刑拘的三人已移送沧州市检察院管辖,对于其他人,沧州运河公安分局继续侦查。
千呼万唤,@河北检察@沧州检察 终于回到正途,我们之前已经向河北省检当面反映了黄骅市看守所有八大违法犯罪线索,亟需河北省检责令沧州市检立案全面侦查。
此前消息:
2月28日,微博知名法律博主@孝顶先生 发布长微博,2024年2月28日15时至15时30分,廖宝忠律师到河北黄骅市看守所会见合同诈骗案被告人胡艳男,被安排到律师第一会见室会见。在会见过程中,突然有东西掉落到地上,胡艳男和廖律师查看后发现一只录音笔正在一闪一闪在录音中,而且该录音笔是从胡艳男坐的铁椅子底下掉落的,该录音笔在律师会见前刚刚被偷偷贴到铁椅子上的。
全文如下:
【监听设备被当场缴获!律师会见被监听铁证如山,河北黄骅看守所偷放在铁椅下的录音笔当场掉到地上】
执业23年的老律师廖宝忠@河北廖宝忠 被吓坏了:《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和《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均明确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但河北沧州黄骅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时,被看守所偷偷放置在被告人铁椅下的录音笔突然掉落在地,律师会见的内容被全程录音。会见结束后,廖律师手持看守所监听律师会见的物证找到民警,结果被民警告知要找看守所领导协商。
2024年2月28日15时至15时30分,廖宝忠律师到河北黄骅市看守所会见合同诈骗案被告人胡艳男,被安排到律师第一会见室会见。在会见过程中,突然有东西掉落到地上,胡艳男和廖律师查看后发现一只录音笔正在一闪一闪在录音中,而且该录音笔是从胡艳男坐的铁椅子底下掉落的,该录音笔在律师会见前刚刚被偷偷贴到铁椅子上的。
胡艳男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3.8余亿元,沧州市中院仅仅是合同“被害人”所在地法院,既不是犯罪地法院,也不是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在春节前沧州中院一审召开的庭前会议上,胡艳男和辩护律师都提出沧州无权管辖本案,都在法庭上控告沧州公安在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为沧州本地企业提供“非法保护”。
胡艳男被羁押在黄骅市看守所一直受到各种不正常对待,被警告“胡艳男及其律师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在法院审理阶段,黄骅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室里被偷放了录音笔,究竟是谁干的?